證監會:對違法違規、侵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嚴懲不貸
發布時間:2024-02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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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證監會舉行新聞發布會,證監會首席檢查官、稽查局局長李明,首席風險官、發行司司長嚴伯進出席發布會,介紹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。會上,嚴伯進表示,證監會系統堅持以投資者為本,從嚴審核擬上市企業,對違法違規、侵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嚴懲不貸,用監管的威懾力讓企業不敢“帶病闖關”,從源頭上提升上市公司質量。
談及上市公司欺詐發行、財務造假、大股東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等問題,李明表示,如果上市公司“說假話”“做假賬”,必然會嚴重影響、干擾投資者的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,市場就無法有效運行,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也就無從談起。
李明還提到,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這一目標,證監會將多措并舉,進一步加大對上市公司欺詐發行、財務造假以及大股東違規占用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。證監會將持續投入更大人力、物力,通過年報審閱、公司歷史數據對比、行業數據對比、重大輿情監測、投訴舉報處置等多元化渠道識別造假線索,并通過現場檢查核實驗證,進一步提高線索發現能力。
“無論是在審的擬上市企業,還是已經上市的企業,都要受到證監會持續嚴格監管。”嚴伯進表示,在發行上市監管工作中,證監會正在持續加強全鏈條把關,嚴審重罰財務造假、欺詐發行。證監會也將大幅提高擬上市企業現場檢查比例,以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回應投資者的關切。企業上市后,財務真實性仍是日常監管的重中之重。證監會綜合運用定期報告監管、現場檢查等多種方式,循環篩查高風險可疑類公司,發現財務造假、欺詐發行的依法立案查處,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